
主要职责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风景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开发、利用的规定,参与编制风景区总体规划和分期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协调实施。
(三)审查、监督风景区特别保护范围和控制保护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
(四)负责对风景区特别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等进行统一的保护和管理。
(五)负责风景区内森林林份、林相改造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六)统一管理风景区内观赏游览、旅业、饮食服务等一切经营活动。
(七)负责风景区内的交通治安、护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查处风景区保护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