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征求意见的公示
《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已完成编制。根据《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规定,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10天
二、公示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1日
三、委托单位名称: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
四、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项目为“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位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调查评估范围涵盖极限运动中心项目整体用地,总面积约7.46公顷。调查评估对象为调查范围内具有保护身份,以及其他具备保护价值的文化遗产。
(二)上位规划
评估范围位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局部涉及蒲涧濂泉生态保护区和白云晚望自然景观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应遵循《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等法律法规要求。
评估范围位于白云山历史风貌区内,不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不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该区域内的建设行为应遵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对白云山历史风貌区的相关规定。
(三)调查结论
评估范围涉及白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7处,均为古墓葬。应对7处墓葬实施原址保护。建议从墓葬本体外缘延伸5米作临时保护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应尽可能避让临时保护范围。
评估范围内摸查发现未具备保护身份的清代、民国墓葬14处,应对14处墓葬实施原址保护。建议从墓葬本体外缘延伸5米作临时保护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应尽可能避让临时保护范围。
评估范围内摸查发现其他墓葬8处,应实施原址保护。
评估范围涉及古树后续资源7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保护。
(四)附注
1. 公示文本仅为示意内容,以最终审批成果为准。
2. 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_广州市白云山南门售票处转业务部_,邮政编码_510095_。
3. 咨询电话:_66612888-8308_。
4.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1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 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6. 查询网址:_https://www.baiyunshan.com.cn/mcgjq/index.shtml_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