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2 来源: 浏览量: 字体大小:

《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已完成编制。根据《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规定,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10

二、公示期限:2026812日至2026821

三、委托单位名称: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

四、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项目为“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位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调查评估范围涵盖极限运动中心项目整体用地,总面积约7.46公顷调查评估对象为调查范围内具有保护身份,以及其他具备保护价值的文化遗产。

(二)上位规划

评估范围位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局部涉及蒲涧濂泉生态保护区和白云晚望自然景观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应遵循《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等法律法规要求。

评估范围位于白云山历史风貌区内,不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不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该区域内的建设行为应遵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对白云山历史风貌区的相关规定。

(三)调查结论

评估范围涉及白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7处,均为古墓葬。应对7处墓葬实施原址保护。建议从墓葬本体外缘延伸5米作临时保护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应尽可能避让临时保护范围。

评估范围内摸查发现未具备保护身份的清代、民国墓葬14处,应对14处墓葬实施原址保护。建议从墓葬本体外缘延伸5米作临时保护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应尽可能避让临时保护范围。

评估范围内摸查发现其他墓葬8处,应实施原址保护。

评估范围涉及古树后续资源7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保护。

(四)附注

1.公示文本仅为示意内容,以最终审批成果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_广州市白云山南门售票处转业务部_,邮政编码_510095_

3.咨询电话:_66612888-8308_

4.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812日至2026821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6.查询网址:_https://www.baiyunshan.com.cn/mcgjq/index.shtml_

附件:白云山鸣春谷极限运动中心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

20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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