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关于清理押金挂账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根据上级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要求,为规范财务核算、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我中心对历年长期应付呆账开展清查,现就相关押金清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款项基本情况

    缴款单位:广东鸿迪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K0L744,法定代表人:林晓芳)

    款项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款项由来:2019 年云箩公园项目施工用电押金,仅存银行划款凭证,无书面合同。

    企业现状:该公司 2024 年 1 月 10 日决议解散并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税务事项已全部结清,对公账户已注销,无法对公退款。我中心已联系原法定代表人,其要求款项转入个人账户,因缺少法定确权材料,我中心依规暂不予受理。

二、退款申报要求

 1.申报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

 2.申报主体:仅限该公司原股东、合法权利义务承继人、合法利害关系人。

 3.必备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全体股东签字按手印)

1)企业注销、清算全套档案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书

2)股东身份证明、股权证明材料、权利继承相关法律文书

3)当年银行缴费凭证等押金原始缴款凭据;

4)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债权归属债权结清免责承诺书及指定收款书面文件;

5)收款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办理地点:鸣春谷景区中心财务室

联系电话:66612888-8313

工作日办理时间:9:00-12:00  14:30-17:00

 5.重要规定:仅原法定代表人单独申请、无全体股东确权材料的,一律不予办理个人账户退款。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并经中心集体决议审批通过后方可转账。

三、逾期处置方式

    公告期满,若无合法权利人前来认领,或申报人无法提供完整有效材料证实债权归属的,视为相关权利人自动放弃该笔款项债权。我中心将按规定完成内部审议、上报审批,核销该笔挂账并依规上缴财政国库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为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法定公示程序,相关企业注销、清税、工商注销通知书等佐证材料存放于我中心档案,可供权利人现场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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